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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2021年度 教育质量增值评价服务采购公告
日期:2021-06-01 17:57:46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800

为更好地评价教育质量的“绩效”,根据监测数据辅助教育质量管理与监控,清晰了解教育教学发展存在的问题,促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,现决定采购2021年度教育质量增值评价服务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

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2021年度教育质量增值评价服务

二、采购项目简要说明

1.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。

2.质量要求:供货规格不低于采购方的要求。

3.项目预算价:4.5万元。

4.交货地点: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供应商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;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2.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www.creditchina.gov.cn),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查询渠道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。
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
四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

1.鼓励节能政策:在技术、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,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。

2.鼓励环保政策:在性能、技术、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,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。

3.扶持中小企业政策:评审时中型、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,支持残疾福利性单位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。

五、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

1.报名时间: 2021年6月1日— 2021年6月3日每天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(节假日休息)。

2.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:报名同时给予招标文件,招标文件免费。报名地点: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办公楼1楼102房间。

3.其它有关事项: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,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(供应商书面承诺或供应商自有设备、技术人员等证明材料,格式自拟)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格式自拟)、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(信用中国网站查询)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(备查)及复印件一套(存档),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。

六、响应文件接收信息

1.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21年6月4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
2.响应文件接收地点: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办公楼2楼会议室。

七、开标时间

1.开标时间:2021年6月4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
2.开标地点: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办公楼2楼会议室。

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网站上发布。

九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

采购人: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

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15号

联系人:朱老师

联系方式:0371-63672372

 

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

2021年6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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